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門龍灣段改擴建工程於2020年6月30日獲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批複(粵發改核準〔2020〕18號),於2020年10月12日獲交通運輸部初步設計批複(交公路函〔2020〕698號)。為切實做好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門龍灣段改擴建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廣東省公路條例》有關規定,現將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門龍灣段改擴建工程(中山段)公路用地及公路兩側建築控製區範圍劃定公告如下:
一、公路用地範圍劃定。本項目中山段全長約24.504公裏(不含新隆樞紐互通立交),總用地麵積234.36公頃(包括舊路用地177.15公頃、擴建新增用地57.21公頃),其中特大橋5224.9米/3座,大橋3608.91米/13座,中山段共設互通7處(不含新隆樞紐互通立交),管理中心1處,養護工區1處。沿線鎮街包括港口、東升、橫欄、小欖、古鎮。公路用地劃定範圍為公路紅線內劃定範圍(具體見附件)。
二、公路兩側建築控製區範圍劃定。公路兩側建築控製區範圍以《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廣東省公路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最低間距要求確定為30米。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嚴格執行公路用地和建築控製區範圍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城管和執法等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協助做好公路建築控製區管理工作,在規劃、出讓、審批公路兩側建設用地、建設項目時涉及公路建築控製區的,應當征求交通主管部門的意見。
四、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門應當加快協調沿線鎮街政府、有關單位、村(居),加緊開展公路紅線內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沿線鎮街政府應當協調公路建設單位進入控製區範圍內進行勘建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門龍灣段改擴建工程公路用地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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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5日